“一事一议”救助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困难的群众

时间:2020-04-11 18:57:51来源:中国医院院长作者:刘敏
主管部门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发现,重点关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

最近7日,本土共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较前一周增加11例。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几率上升,并同疫情输入性风险交织叠加,要继续做好群防群控,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20204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

米锋补充,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通报,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首次突破8万例。近几日,经陆路口岸输入我国病例持续增加,要进一步提高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医疗检测和收治能力。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表示,主管部门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发现,重点关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同时,创新救助措施,要求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各地对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当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并且,对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服务或者发放生活、防疫物品。

目前,各地普遍加大了对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比如,武汉市疫情发生以来,为12.9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助1.2亿元。并且,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44人。广东省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36931人,临时救助4400余人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在会上指出,国家发改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2020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同时,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并且,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指出,疫情发生后,确实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财政部进一步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投入。2019年,中央财政一共安排下达了1472亿元,由地方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2020年,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需要,财政部进一步增加了这项资金的预算规模,来支持各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有两类,首先是对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该人员领金期间,主管部门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同时,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领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另外,如果参加了培训,还要对其发放培训补贴。第二类是对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2月,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等5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湖北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对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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