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 “纠编”寻路

时间:2017-03-03 13:49:21来源:中国医院院长杂志作者:杨晓慧
过去盲目冒进,分级、转诊混沌的现状在2016年得到“矫正”。行业的反思与实践正在追本溯源,让分级诊疗符合国情,持续推进。

经历了2014年的“狂飙突进”、2015年的“现实与理想的焦灼”,偏离了价值根源的“分级诊疗“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开始了新一轮的探索,追本溯源,更为清醒。

 
年度热词 持续“走高”
“分级诊疗”四个字为中国原创,在国际上,与其核心意义相似的概念为“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模式”“守门人制度”“双向转诊制度”。
早在建国初期,我国就开始了“原始”的分级诊疗探索,通过构建“城乡三级医疗预防网”,形成了初级卫生保健、综合性医疗服务和高水平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分级。然而,随着1985年公立医院推向市场的医疗体制改革启动,三级医疗预防网日渐瓦解。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四梁八柱”新医改,要求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调“守门人”“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力争重塑分级诊疗。
在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看来,分级诊疗体系的构建是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使用效率最大化和患者管理服务精细化的医疗服务形态。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伟杭也有类似表述,在他看来分级诊疗关系着医疗资源再平衡,是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
作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方式之一,各省区市在分级诊疗方面不断探索,国家层面有关制度、规范也相继颁布。直至2015年9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给出了国家顶层设计,提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16字方针,并从官方层面对分级诊疗的具体特征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目前分级诊疗的政策框架。
有了国家“指导”,分级诊疗的推行更有力量。继2015年12月山东出台政策后,紧接着的2016年,云南、广西、新疆、河南等省份相继“接龙”,高度重视,力推分级诊疗。
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印发分级诊疗相关文件并启动分级诊疗工作,270个地级市及地级以上的城市作为试点启动了分级诊疗的试点。
有专家表示,相比以前,各省份分级诊疗推进措施的深度和完备性有了进一步提高,由之前的单纯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措施过渡到涉及分级诊疗资源配置、功能设置和能力建设等多个维度,措施也更加综合。
 
理性“分级”更显效果
“转诊”作为核心要素“命系”分级诊疗的成败。
对此,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匡莉指出,就转诊主体和转诊指向而言,国外转诊主要指发生在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之间的转诊,是医生个人之间的转诊;国内转诊主要是指发生在医院之间、医院内部各专科之间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之间的转诊。
“讨论转诊时,如果将转诊主体定位在组织层面,这会将医生个体的专业分工与组织的市场分工混合起来,使制定分工明确的转诊标准困难重重,难以实施。”她在一篇分级诊疗的研究中写道。
正因如此,分级诊疗主要依托形式之一的医联体也更多转向专科医联体建设,从而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等患者的治疗问题。
2016年4月,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和安医大皮肤病研究所牵头,联合全省240家省市县二级以上医院联合组建了省级皮肤性病专科医疗联合体。
也是在这一时间点,针对有康复需求的患者,北京小汤山医院和老年医院联合首批12家市属三级医院开展“2+12”双向转诊服务,并且制定了8类疾病的康复转诊制度。
与此同时,行业也愈发认识到,不同类型疾病的治疗要求差异很大——如心肌梗死等突发性疾病,稍有耽搁就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因此,不同类型疾病的分级标准应有所不同,应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制定不同的分流措施。
与该理念同出一辙的是2016年1月初苏州市出台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体系过程中,苏州市以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苏州市高发疾病为突破口,以高危筛查为“前线”,建立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在苏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谭伟良看来,分级诊疗不应该是服务体系的分级,而应该是保障制度的分级,衡量指标应该是以大健康为大的测量范围,而不应该是多少人到基层看病。
不同于其他地区将基层就诊人数确定为工作目标的做法,苏州市分级诊疗的工作目标以有关疾病在基层门诊的就诊率为主,同时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相关工作——要求2017年,全市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基层的门诊就诊率达到7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综合健康管理,10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乡镇健康团队服务。
 
迎接家庭医生“守门人”时代
分级诊疗的另一核心在于“基层首诊”,而决定首诊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于“守门人”家庭医生队伍的建立以及素质的提高。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指出,中国医疗改革的总体设计是要形成适应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而“家庭医生”是完成这一目标的重要基础性环节。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也曾就分级诊疗谈道:“当前重要的是在政策调整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的服务和技术水平,真正使资源‘放得下、接得住’,老百姓主动签约,合理分流。”
随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的铺开,医生医疗水平同质化得到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守门人”体系建设也于2016年正式拉开序幕。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紧随该政策,2016年9月,作为全国首批家庭医生签约试点城市之一,厦门重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谈及经验时,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洪丰颖介绍道,厦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专科医生为技术支撑、健康管理师为辅助的“三师共管”团队模式。
2016年同样是江苏省全面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的“签约年”。
据悉,截至2016年年底,江苏省的家庭医生人群签约率达到了32.14%、重点人群签约率达44.8%,为全国签约服务数量最多、签约率最高的省份。
2016年,家庭医生时代开启了,2017年无疑将迎来“爆发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在谈到2017年工作时就表示,要重点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随着家庭医生的“高温”推进,分级诊疗的“基层首诊”有了更扎实的落地“载体”。围绕核心,分级诊疗的建设道路还在继续,相信,2017年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无疑更加具有建设性,也更加能够实现其价值。

举报电话:01058302828-6823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 电子杂志 > 回·汇2016 > 封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