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

时间:2020-01-05 16:51:14来源:环球网、新华网、北京晚报作者:吕美娟
到明年年底,北京市有望完成3万人次的医疗护理员技能培训,建成一支由执业护士和辅助性护理人员组成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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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人社局等5部门发布《北京市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力争到2021年底,完成3万人次医疗护理员技能培训,形成一支由执业护士和辅助性护理人员组成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规范医疗护理员队伍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方案》明确医疗护理员工作内容,指出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如协助患者进餐、排泄、清洁等;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方案》明确,医疗护理员培训按照49号文发布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执行,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课时,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方案》指出,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可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应达到相应标准和要求,委托或联合其他单位开展培训的,需签署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方案》明确,医疗护理员培训考核由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考核合格后,培训机构通过“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系统”中的医疗护理员管理模块维护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北京市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在本市医疗机构通用,培训机构可打印后加盖本机构公章发给医疗护理员保存。证书信息可经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验证。

 

      《方案》要求,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员管理和派遣制度,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接受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此外,政府还将提供一笔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申请。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以老年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按照每人2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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