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0-05-08 22:05:22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中国政府网作者:吕美娟
5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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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5月8日就“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消费、旅游和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在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全国疫情总体呈零星散发状态,个别地方出现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5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指导意见从五个大方面出台了20条重点措施来部署和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要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落实“四早”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发现传染源,及时进行控制,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果断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传播风险。指导意见还要求做到,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突出重点环节:分类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指导做好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强化支撑保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各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推进疫苗、药物科技攻关和病毒变异、免疫策略等研究,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缩短检测时间。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地依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实施精准围堵,发现一起扑灭一起。

 

       最后指导意见要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在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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