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区域注册制全国推开

时间:2017-06-09 18:41:19来源:中国医院院长杂志作者:孙茜
建立医师区域注册制是一个进步,但从现实来看,更多的是“改良”,而非“改革”,医师自由执业依然任重道远。

2017年4月1日,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有三个变化:一是执业注册地点的变更,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二是实行医师电子注册制;三是更加严苛的监管制度。

“建立医师区域注册制度是最大的亮点。”陕西省山阳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徐毓才告诉《中国医院院长》。《办法》中规定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这是从行政上进一步放开了对医师执业的束缚。”徐毓才表示。
在徐毓才看来,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行医等刑事罪的重新界定:医师在注册医疗机构外另辟地方行医的,或者执业医师辞职后、离职后、退休后在任一地方行医的,即使没有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也不能再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举措实际上解决了法律对于医师自由执业的限制。而此次《办法》的实施,则进一步解决了行政许可的问题。
不可否认,《办法》全国推行后,对于医师执业来讲是大幅度地放开了,但也非完全能够带来医师多点执业的繁荣发展。
“多年来,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出台了不少,也开展了不短的时间,各地也均有尝试,但效果却始终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打破现有的行政体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徐毓才直言,“只要医师始终是‘单位人’而非‘社会人’,医院还是原来的管理套路,那么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会止步在现实面前,执行难度依然很大。”
徐毓才坦言,要想改革取得成效,就要先解决编制问题。医院目前仍属于事业单位,医生的培养、工作、养老等问题都依托于医疗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在职医生多点执业或者开设医疗机构都是不现实的。
除了事业编制问题,另一个问题便是医院管理者需要转变以往的行政化管理思维。
“在现有体制下,任何变革都依然存在局限性。不过,面对越来越松绑的政策,对于院长来讲,是时候改变管理思路,采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了。”徐毓才表示。对于医院来讲,医师的自由流动会使他们失去垄断地位,必须进入市场的竞争中。如果想在竞争中取胜,就需要自身实力过硬。而提升医院实力,离不开现代管理制度。“如果医师的自由执业真正实现,那么医院就必须想方设法留住高精尖的医师。医院的不断自我提升与改进,需要现代医院管理模式。这样一来,对于医院的自身发展也会起到推动作用,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徐毓才表示。
“以前,想让作为第一执业地点的医院去批准同意本院医师去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难度太大,如今不需要批准即可去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办法》的确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不过,徐毓才也指出,《办法》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没有跳出原有的框架。比如医师依然需要到行政部门备案审批,而非交给医师协会等第三方来管理,这还是老路子。
“现在不少政策,更多的是‘改良’,而非‘改革’。”徐毓才直言。表面上的放开解决不了本质问题,如果行政体制、事业编制和管理思维没有改变,那么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无异于隔靴搔痒,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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