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上海市卫健委等印发的《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涉及医药代表备案、4+7落选药品使用、杜绝托管药房等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上海将完善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促纠风工作,各部门协同加强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同时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在规范医学学术合作、继续打击骗保、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等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而在之前,1月2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关于建立上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并公布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组成人员名单。据悉,上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个部门组成。
《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医药购销改革,落实上海“4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度采购量,切实抓好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指出必须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使用“医托”或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编造疾病欺骗群众就医、诱使群众接受虚假医疗检查或手术等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医学学术合作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收受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会议及培训费用。与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等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严格审计。进一步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作为上海市2020年开年正式公布的文件, 实施方案提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将继续成为相关部门今年的纠察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