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本年底建成4家~7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

时间:2020-06-01 15:41:22来源:健康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作者:吕美娟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形成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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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服务供给体系。

 

      《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在银川市试点建成3家—5家、其他四个地级市各试点建成1家—2家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具备一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区婴幼儿照护政策指导、资格准入、保障措施和监督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 3岁以下婴幼儿逐年增加。目前,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呼声较大,迫切希望获得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对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作出政策安排。

 

        《意见》指出,三项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二是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在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方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落实权益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产假、配偶护理假、哺乳假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周岁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加强教育和健康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庭课堂、“互联网+”等方式,为家长、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育儿知识传播和宣传教育,增强家庭科学养育能力。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幼儿早期教育、卫生健康育儿专家团队,在社区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家长课堂、亲子活动,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早期教育和健康指导服务。

 

       在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鼓励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发展普惠性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2岁-3岁幼儿托班,提升城乡服务能力。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办托育机构,加强照护服务供给。

 

       《意见》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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