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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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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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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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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过敏性休克急救预案SOP
一、目的
建立过敏性休克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在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专业科室受试者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的急救处理。
三、标准操作规程
1. 立即脱离怀疑的过敏原。
2. 让患者平卧,立即予肌注0.1%肾上腺素:14岁及以上患者单次0.01mg/kg深部肌内注射(单次最大剂量0.5mg),14岁以下患者0.01mg/kg体重深部肌内注射(单次最大剂量0.3 mg),5-15 min后效果不理想者可重复注射,注射最佳部位为大腿中部外侧。
3. 改善缺氧症状,给予高流量氧气吸入,呼吸抑制者可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气管插管,必要时,施行紧急气管切开。
4. 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沙丁胺醇解除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者必要时可给予呼吸兴奋药兴奋呼吸,此外,还可给予抗组胺药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抗过敏。
5 .发生心搏骤停,立即采取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密切观察受试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受试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6 h
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中国药理学会.A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for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Anaphylaxis (2020).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2022.03.28.
[2] 中华医学会.《严重过敏反应急救指南》推荐意见.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19.21(2).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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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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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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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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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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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心肺脑复苏急救预案SOP
目的
为使心肺脑复苏急救有章可循,特制订本规程,以从程序上保证心肺脑复苏急救工作的质量。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专业科室。
三、标准操作规程
心搏骤停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跳突然停止,同时伴随呼吸停止。心跳突然停止为意外性非预期猝死,如果心肺脑复苏措施及时、有效,其存活率高达70%-80%。
1.1成人基础生命支持(BLS)
立即识别和启动急救系统:
如果发现受试者突然倒地且意识丧失,施救者应立即拍打受试者的双肩并呼叫受试者,以判断受试者的反应。一旦发现受试者没有反应且无呼吸或呼吸几乎停止,医务工作者实施脉搏检查未感觉到脉搏,可判定受试者发生心脏骤停,应在最短时间内启动急救系统,并立即进行CPR。
1.2 脉搏检查:
检查颈内动脉的搏动时间不应超过10秒,如果在10秒内无法明确感觉到脉搏,应开始胸外按压。
1.3 尽早开始CPR:
先行胸外按压,再行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C-A-B)。
1.3.1 成人胸外按压:受试者仰卧位,一只手的掌跟部放在受试者胸骨正中线与两乳头连线的交点,两手重叠,手指离开胸部,双肩垂直于按压的双手,双臂伸直,借上身的重力进行有节奏、快速用力按压。按压速率每分钟至少100次,按压深度至少5cm,胸部按压和放松的时间大致相等。在每一次按压后要允许胸廓充分回弹。成人胸外按压:通气比例推荐为30:2。
1.3.2 气道管理:对于没有头或颈部创伤的受试者,应该使用仰头抬颏法保持气道通畅。如果怀疑有颈椎损伤,应使用双下颌上提法而不能拉伸头部。
1.3.3 人工呼吸:使用呼吸囊-面罩进行人工通气。每次通气时间1秒以上,看到胸廓抬起,按压-通气的比率为30:2。
1.3.4 使用除颤器进行早期除颤:现场仅一名施救者时,应先启动急救系统,如心电监护显示室颤,立即除颤,并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当现场有两名及以上施救者时,一人应立即胸外按压,另一人迅速启动急救系统,并取来除颤器尽快除颤。按除颤器所标示的程序操作,在放电后立即继续胸外按压,2分钟后再判断是否除颤成功,以使按压中断的时间尽可能缩短。
2. 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ACLS)
2.1 气道管理和通气:
有条件应进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每分钟给予通气10次,潮气量约8-12ml/kg,人工气道建立后的短时间内可给予100%纯氧。
2.2 SCA的高级处理:
2.2.1 致SCA心律失常的处理:
2.2.1.1 室颤/无脉性室速:立即应用除颤器给予一次电击,能量双相波120-200J,单相波为360J。前-侧位是首选的电极位置,在不同情况下电极贴选择前-后、前-左肩胛下和前-右肩胛下位均是合理的。电击后立即从胸外按压开始继续进行CPR 2分钟,再检查心律,如需要可再次电击。如果电击后室颤终止,但稍后室颤又复发,可按前次能量再次电击。治疗室颤/无脉性室速期间,必须保证CPR的其他操作如胸外按压与人工通气和电除颤之间的有效协调。在准备除颤时不能停止CPR。当至少1次除颤和2分钟CPR后室颤/无脉性室速仍持续时,可给予肾上腺素。
2.2.1.2 无脉性电活动/心室停搏:立即进行CPR 2分钟,再重新检查心律,观察心律有无变化,如无变化继续循环进行上述抢救措施,应给予肾上腺素,不推荐使用阿托品。
2.2.2 CPR期间的监测:应常规行心电、血压监测和脉搏氧饱和度监测。
2.2.3 SCA期间的给药途径:可选择的给药途径包括经外周静脉、骨髓腔、中心静脉和气管。在外周静脉穿刺失败后可选择经骨髓腔输液。最常用的穿刺部位为胫骨近端,进针部位在胫骨粗隆下1-3cm。胫骨远端、股骨远端、肱骨远端和髂骨也可作为输液部位。
2.2.4 SCA的常用药物:
2.2.4.1 肾上腺素:1mg,静脉推注,3-5分钟后可重复给药。
2.2.4.2 胺碘酮和利多卡因:胺碘酮可以用于对CPR、除颤和血管活性药治疗无反应的室颤或无脉性室速,能增加将受试者送至医院进一步抢救的机会和比例。恶性心律失常时可予首剂300mg(或5mg/kg)经静脉快速推注,在首个24小时内使用维持剂量,开始6小时内1mg/min,后18小时为0.5mg/min,总量不超过2.0g。
3. SCA后的综合管理
3.1 气体交换的最优化:
受试者氧合情况需要密切监测。在复苏的开始阶段可使用纯氧,但要逐步调整吸氧浓度。避免高浓度氧疗导致去氮性肺不张和氧中毒。
3.2 血流动力学监测和管理:
应评估生命体征及监测心律失常发生。在自主循环恢复后、转运及住院期间都要进行连续心电监护直至受试者稳定。如果对心功能或心脏前后负荷存在疑虑时,应使用进一步的无创/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手段。维持动脉血压(收缩压≥90mmHg,或平均动脉压≥65mmHg)保证器官灌注。
3.3 亚低温治疗:
亚低温治疗是唯一被循证医学证实能够改善神经系统功能的措施。在自主循环恢复后,对医生指令无反应的昏迷受试者均应考虑使用。没有亚低温禁忌的受试者,推荐将体温降至32℃-36℃,持续24小时。
3.4 病因治疗:
针对各种导致SCA病因如低血容量、低氧血症、任何病因的酸中毒、高钾/低钾血症、严重的低体温、中毒、心脏压塞、张力性气胸、及冠脉栓塞或肺栓塞等进行病因治疗。
3.5 控制血糖:
对于SCA后自主循环恢复成人受试者,应将血糖控制在8-10mmol/L之间。
3.6 神经学诊断、管理及预测:
有条件可行脑电图、诱发电位、神经影像学对神经功能进行评价。
二、附件(无)
三、参考文献
[1] 陈孝平,张英泽,兰平.外科学(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年8月.
四、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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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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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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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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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呼吸衰竭急救预案SOP
目的
为规范临床试验中急性呼吸衰竭受试者抢救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专业科室。
三、标准操作规程
呼吸衰竭是各种原因引起的肺通气和(或)换气功能严重障碍,以致在静息状态下亦不能维持足够的气体交换,导致缺氧伴(或不伴)二氧化碳潴留,从而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和代谢紊乱的临床综合征。
1. 立即停用试验用药 严密监测病情变化,保护重要脏器功能,防治并发症。
2. 保持呼吸道通畅 在氧疗和改善通气之前,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使呼吸道保持通畅。痰粘稠不易咳出,用雾化吸入,也可保留环甲膜穿刺插入塑料管,注入生理盐水稀释分泌物,或用纤支镜吸出分泌物。如经上述处理效果不好,可采用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建立人工气道。
3. 氧疗
3.1 Ⅰ型呼吸衰竭的氧疗 可吸入高浓度的氧(50%)纠正缺氧;若分流量超过30%,其疗效差,如长期吸入会引起氧中毒。
3.2 Ⅱ型呼吸衰竭的氧疗 应遵循持续低浓度(35%)给氧的原则。
3.3 氧疗的方法 常用的氧疗为鼻导管或鼻塞吸氧,吸入浓度与氧流量关系如下:FiO2(%)=21+4×吸入氧流量。但应注意同样的流量,氧浓度随每分钟通气量的变化而变化。如通气量低,实际氧浓度比计算值高,通气量高则吸入的氧浓度比计算的值要低。面罩吸氧是利用氧射流产生负压,吸入空气以稀释氧,面罩内氧浓度稳定,不受呼吸频率和通气量的影响。但应注意其氧浓度较计算值高,又因增加了死腔,可能会导致Pa CO2的上升。
4. 改善通气
4.1 合理应用呼吸兴奋剂 先静脉缓慢推注尼可刹米0.375g~0.75g,随即以3g~3.75g加入500ml液体中,按25~30滴/min 静滴。密切观察病人的瞳孔反应、神志改变,以及呼吸频率、幅度和解率。如出现皮肤搔痒、烦躁等副反应,须减慢滴速。若经4~6h未见效,或出现肌肉抽搐严重反应,则应停用,必要时改换机械通气支持。
4.2 合理应用机械通气
4.2.1 对轻中度神志尚清,能配合的呼吸衰竭病人,可作鼻罩或口鼻面罩机械通气;病情严重,神志虽清但不合作、昏迷或由呼吸道大量分泌物的病人,应及时建立人工气道,如经鼻(或口)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在肺功能极差、反复发生呼吸衰竭、分泌物多、机体极度虚弱、需长期机械通气支持的病人,可作气管切开,长期留置气管导管机械通气治疗。
4.2.2 经鼻(面)罩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PAP) 通常给予2次/d,每次2~3小时,吸气和呼气时压力根据病情和病人的耐受性调节,连续一周,或病情好转后停用。
4.2.3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用呼吸机 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机械通气的不同时期,选用不同的通气方式,如自主呼吸弱时给予机械控制通气(CMV)或称间歇正压通气(IPPV),自主呼吸强时或呼吸机治疗后期给予同步间歇指令性通气(SIMV)或(和)PSV ,SIMV和PSV有利脱离呼吸机。研究表明需行机械通气的COPD呼吸衰竭病例存在有7cmH2O左右的内源性呼气末正压(PEEPi),需加用略小于PEEPi的PEEP,以对抗PEEPi而保持小气道的开放,可以起到良好的通气效果,且不致引起不良反应;PEEP还可改善换气功能,增加氧合效应。
在机械通气期间要加强呼吸道和呼吸机管理,如做好呼吸道的湿化、分泌物的吸引,保持呼吸道通畅;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加强呼吸和心血管的监护,及早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妥善给予解决,从而充分发挥机械通气治疗呼吸衰竭的积极作用,做到合理而又有效的应用机械通气,提高其疗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5. 呼吸衰竭常因分泌物的积滞诱发或加重感染,尤在人工气道机械通气和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可反复发生感染,且不易控制。所以呼吸衰竭病人一定要在保持呼吸道引流通畅的条件下,根据痰菌培养及其药敏试验,选择有效的药物控制呼吸道感染。
6. 对症及合并症的治疗
6.1 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
6.2 合理使用利尿剂,合并心力衰竭,可适当使用利尿剂。
6.3 防治上消化道出血,可常规给予西咪替丁或雷尼替丁口服预防。
6.4 防治休克。
7.支持治疗
呼吸衰竭病人因摄入热量不足和呼吸功能增加、发热等因素,导致能量消耗增加,机体处于负代谢。会降低机体免疫功能,感染不易控制,呼吸肌疲劳,以致发生呼吸泵功能衰竭,使抢救失败或病程延长。故抢救时,常规给鼻饲高蛋白、高脂肪和低碳水化合物,以及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饮食,必要时作静脉高营养治疗,一般热量需14.6kJ/(kg·d)。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葛均波,王辰,王建安.内科学(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年7月.
[2] 蔡映云.机械通气及临床应用(第1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8月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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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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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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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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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急性左心衰急救预案SOP
目的
建立急性左心衰处理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急性左心衰的急救措施。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专业科室受试者出现急性左心衰时急救处理。
三、标准操作规程
急性左心衰竭(acute left heart failure)是由于心脏瓣膜疾病、心肌损害、心律失常、左室前后负荷过重导致急性心肌收缩力下降、左室舒张末期压力增高、排血量下降,从而引起以肺循环淤血为主的缺血缺氧、呼吸困难等临床症候群。
1. 抢救措施
1.1 体位:取坐位或双腿下垂位。
1.2 吸氧:给氧6~8L/min。
1.3 镇静:吗啡3~10mg皮下或静脉注射。对老年、神志不清、休克和已有呼吸抑制者应慎用。
1.4 利尿:呋塞米(速尿)20~40mg静脉注射,4小时后可以重复1次。
1.5血管扩张剂常用制剂有硝普钠、酚妥拉明、硝酸甘油。
1.5.1 硝普钠: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从小剂量开始,初为12.5~25μg/min,再根据血压调节用量,维持收缩压在100mmHg左右,对原有高血压患者降低幅度不超过80mmHg为度,维持量50~100ug/min,用药时间不宜连续超过24小时。
1.5.2 酚妥拉明:静脉滴注,初始剂量0.1mg/min,根据血压每5~10分钟调整一次用量,最大可增至1.5~2.0mg/min。
1.5.3 硝酸甘油:初始剂量为l0μg/min静脉滴注,每5~10分钟增加5~l0μg。在血压监测下,调整剂量。
1.6 正性肌力药
1.6.1 毛花苷C 0.4~0.8mg静脉注射,必要时2~4小时酌情增加0.2~0.4mg,最适合于心房颤动伴有快速心室率、心室扩大伴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者,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不宜使用。
1.6.2 多巴胺以3~5ug/(kg·min)静脉缓慢滴注,用于低血压或休克者。
1.6.3 多巴酚丁胺2~20ug/(kg·min)静脉滴入。
1.6.4 氨茶碱0.25g缓慢静脉滴注,可解除支气管痉挛、减轻呼吸困难,另外还有正性肌力作用、扩张外周血管和利尿作用。
2. 积极治疗诱因如急性心肌梗死、快速心律失常及输液过快等。
3. 基本病因的治疗 经急诊处理后,应及时对基本病因和基础心脏病做出诊断。如系重度二尖瓣狭窄,感染性心内膜炎伴瓣膜穿孔及肥厚性心肌病等,应给于相应的处理。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葛均波,王辰,王建安.内科学(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年7月.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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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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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SOP-005-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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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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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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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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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救预案SOP
一、目的
建立急性肾功能衰竭处理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处理措施。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专业科室受试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时急救处理。
三、标准操作规程
急性肾功能衰竭(acute renal failure, ARF)是指肾小球滤过功能在数小时内至数周内迅速降低二引起的以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及以含氮废物蓄积为主要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症。
1. 功能性肾衰的治疗
1.1 纠正可逆的病因, 积极治疗原发病,预防感染,防治并发症,停用影响肾灌注或肾毒性的药物。
1.2 防止发展为急性肾功能衰竭
1.3 补足血容量。血清钠水平可作为输液的主要依据。液量的输入采用“量出为入,宁少勿多”的原则。粗略估计每日输入液量为尿量加不显性失水量(约12ml/kg)。判断指标:(1)血清钠浓度正常;(2)皮下无脱水或水肿;(3)每日体重不增加;(4)中心静脉压在0.6Kpa~1.2Kpa之间;(5)X线胸片无肺充血征象。
1.4 合理使用药物,小剂量多巴胺(每分钟0.5~2ug/kg)可扩张肾血管,增加肾血浆流量以增加尿量。呋塞米40~80mg,一次可用达160mg~320mg。
1.5 严格控制输入液量。 每日需水量:显性失液量+非显性失液量-内生水量.由于非显性失液量和内生水量估计有困难,每日大致进水量可按前一日尿量+500ml计算。补液量指标;浮肿者每日体重减轻0.2~0.5kg为宜,并测中心静脉压,一般不必使用含钠液。
1.6 饮食和营养:每日所需能量应为每公斤体重147kJ(35kcl),主要有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供应,蛋白质摄入量应限制为0.8g/(kg.d),对于有高分解代谢或营养不良以及接受透析的患者的蛋白质摄入量可放宽。并给各种维生素,注意控制钠、钾盐。尽量进食,不能进食者,采用静脉输入高营养疗法。
2. 肾实质损伤期的治疗
2.1 并发症治疗
2.1.1 高血钾可危及ARF患者生命,血钾<6.0mmol/L密切观察;>6.5mmol/L,伴心电图改变须积极治疗。A、紧急去钾治疗:10%葡萄糖酸钙溶液10ml,在心电图监测下超过2分钟静脉注入;5%碳酸氢钠溶液100~200ml静脉滴注;25%葡萄糖溶液250ml加胰岛素16U~20U,在半小时以上静脉滴注。B、可应用结合钾的离子交换树脂,聚苯乙烯磺酸钠15g~20g,每日3~4次口服。C、对难治性高钾血症需用透析疗法。
2.1.2 代谢性酸中毒,轻度一般可以不加治疗,除非碳酸氢盐降低15mmol/L的水平,可给予5%碳酸氢钠溶液100~250ml。严重的及时应用透析治疗。低钙血症通常无症状,很少需特殊治疗。
2.1.3 贫血、出血、感染给予对症处理。
2.2 氮质血症与尿毒症的治疗
2.2.1 利尿;可用呋塞米200~10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静脉滴注。
2.2.2 积极血液净化疗法:进行早期预防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可减少ARF发生感染、出血和昏迷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2.2.2 预防性透析的指征是:少尿或无尿2日以上;出现尿毒症症状如呕吐、神志淡漠、烦躁或昏睡者;血PH<7.25或二氧化碳结合力<13mmol/L;血尿素氮>17.8mmol/L,或血清肌酐高于Cr>442μmol/L;高分解代谢状态;出现体液潴留现象。
2.2.3 重症ARF需用紧急透析。紧急透析的指征是:急性肺水肿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高钾血症,即血清钾>6.5mmol/L或心电图有明显异位心律伴QRS波群增宽者;ARF伴有多器官功能衰竭(MOSF)应转入重症监护病房采用连续肾脏替代疗法。
3. 肾实质恢复期的治疗 在多尿期最初1~2日,对患者处理如少尿期,多尿期3日以后,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增强营养,补充蛋白质,预防感染,以尿量为参考指标,补充液体量为前一天尿量2/3或1/2,>1500ml尿量应适当补钾;>3000ml,应补充钾3~5g,适当补充胶体,维持渗透压。
4. 肾实质痊愈的治疗 重点补充营养,给予高蛋白、高糖、高维生素、高能量饮食。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葛均波,王辰,王建安.内科学(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年7月.
[2] 王吉耀,葛均波,邹和建.实用内科学(第1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年3月.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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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原因/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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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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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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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紧急心脏电复律技术SOP
一、目的
为使紧急心脏电复律技术有章可循,特制订本规程,以从程序上保证紧急心脏电复律的质量。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专业科室。
三、标准操作规程
1. 操作规程
1.1 知情同意:签署心脏电复律知情同意书(心脏骤停除外)。
1.2 .复律前准备:
吸氧,心电、血压和经皮指脉血氧饱和度监测,建立静脉通道。同步电复律时必须使用除颤仪的心电监护,选择R波显著的导联,检测除颤仪的同步性,并做好心肺复苏的准备工作,必要时准备经皮体外起搏(特别是在使用大剂量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情况下)。
1.3 体位:受试者仰卧在硬床上,充分暴露其前胸部,移走体表其它异物。
1.4 麻醉:清醒受试者给予咪唑安定或丙泊酚静脉注射,使受试者睫毛反射开始消失。
1.5 导电:两电极板必须均匀涂上导电糊。
1.6 电极板的位置:
胸前左右法:一个电极置于右锁骨中线第2-3肋间处,电极板中心在右锁骨中线,另一电极板置于左锁骨中线4-5肋间(剑突水平),电极板中心腋前线上,两电极板相距10cm以上;胸部前后法:一个电极板置于前胸部胸骨左缘第4肋间,电极板中心在左锁骨中线处,另一电极板置于左肩胛下区,电极板中心在左肩胛中线处。
1.7 电极板的压力:电极板作用于胸壁的压力应为11-14Kg体重左右。
1.8 电极板的大小:选用合适大小的电极板,成人、儿童、婴儿使用的电极板的直径分别为10cm、8cm、4cm。
1.9 电复律的设置:
打开双向波除颤仪的开关,根据心律失常类型,选择非同步或同步电复律。心室颤动、心室扑动、多形性室速、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选择非同步按钮,单相波能量每次360J、双向波能量150-200J;除上述心律失常外其它各类异位性快速性心律失常选择同步电复律,按下同步键,能量选择:心房纤颤每次单向波能量200J、双向波能量120-200J,心房扑动和其它室上性心动过速每次单向波或双向波能量均为50-100J,单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每次单向波或双向波能量均为100J。
1.10 除颤:
按充电按钮进行充电,约数秒钟后除颤仪鸣叫提示充电完毕,将两电极板按上述位置及力度放置好后,提醒其他人员不要接触受试者及病床,按放电按钮,可观察到受试者身体的抽动及心电图波形的突然剧烈变化,提示放电完毕。
1.11 心肺复苏:
除颤后立即CPR5个周期约 2分钟(按30:2),然后观察心脏节律,自主循环恢复后,立即开始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
1.12 密切观察:
心律转复后,密切观察受试者的呼吸、心律和血压,直至受试者苏醒。心房纤颤发作持续48小时以上的受试者在心律转复后须立即静脉注射低分子肝素1支。
2. 注意事项
2.1 避免在钢丝床或潮湿地面上进行电击除颤。在电击除颤的同时,所有医护人员应避免接触受试者及床边,以免电击时发生危险。
2.2 两个电极板之间的皮肤要保持干燥,避免因水和导电糊而引起短路。
2.3 加强呼吸和循环监测,密切观察心电图的变化,并做相应处理。
2.4 电复律后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
2.5 如果心室颤动波细小,应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使细颤变为粗颤。
3. 并发症及防治
3.1 心律失常:
常见房早、室早或房室交界性逸搏,多为短暂性,无须特殊处理,数分钟后消失。出现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博和房室传导阻滞,可使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必要时临时心脏起搏。如出现持续性室早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室早,考虑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3.2 局部皮肤灼伤:
应尽量使电极板与皮肤接触良好,必须使导电糊在电极板上涂抹均匀,且压力要适当和均匀。
3.3 低血压:
如电击后心律恢复为窦性心律,但收缩压持续低于80mmHg,应使用正性肌力药物和/或血管加压药物。
3.4 急性肺水肿:
纠正措施为及早给予强心、利尿等药物治疗。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葛均波,王辰,王建安.内科学(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年7月.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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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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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7-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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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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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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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创腔大出血急救SOP
一、目的
建立受试者因创腔大出血急救标准操作规程,以便及时、有效地抢救受试者。
二、范围
本适用于外伤后出现因创腔大出血时。
三、标准操作规程
1. 临床试验中发现与诊断
发生于外伤之后,如患者出现创腔活动性出现、乏力、面色苍白等表现,甚至出现呼之不应、心跳骤停者,应立即抢救,及时止血,纠正贫血症状。
2. 因创腔大出血急救标准操作规程
2. 1 准确找到出血部位:是有效止血的前提,在直视下结扎、缝合、 电灼。切忌盲目缝合和动作粗暴。
2.2 局部压迫止血:对于出血点不明确且广泛者,采用肾上腺素、止血粉、云南白药等逐层纱条压迫等。
2.3 止血药的运用:PAMBA 、VitK1 、VitK4 、安络血、止血敏、立止血等。
2.4 补充血容量:血压稳定情况下扩容,如平衡液、高渗葡萄糖等;出血不止或凶猛的视情况输血。
2.5 抗生素的运用: 甲硝唑、庆大、青霉素、先锋霉素等,控制感染。
2.6 生命体征的监测:如心率、血压、脉搏、呼吸等,至少≤30 分钟/次。持续稳定 24h后方可减少次数。
2.7 一般需连续观察 72h。
2.8 密切监测血气分析值及其他常规检查的指标。
2.9 做好相关的事件讨论工作,总结经验,加强护理,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3.启动 SAE 、SUSAR 、DSUR 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田勇泉. 2023.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 10 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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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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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8-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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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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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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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脂肪栓塞急救预案SOP
一、目的
制定脂肪栓塞应急处理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应急处理措施
二、范围
适用于Ⅱ 、Ⅲ 、Ⅳ期药物临床试验。
三、标准操作规程
1. 临床试验中脂肪栓塞的发现与诊断
凡临床症状有主要标准 2 项以上,或主要标准只有 1 项,而次要标准或参考标准在 4 项以上者,可以确诊。如无主要标准,有次要标准 1 项及参考标准 4 项以上者,可拟诊为隐性脂肪栓塞。
1. 1 主要标准
1. 1. 1 皮下出血:可在伤后 2~3 天左右,双肩前部、锁骨上部、前胸部、腹部等皮肤疏 松部位出现,也可见于结膜或眼底,伤后 1~2 天可成批出现,迅速消失,可反复发生。因此,对骨折病人入院数天内应注意检查。
1. 1.2 呼吸系统症状:主要症状为呼吸困难、咳嗽、咳痰(经常有血性) ,但湿性啰音不是 特有症状。典型肺部 X 线可见全肺出现“暴风雪”状阴影,并常有右心负荷量增加的影像。 但这种阴影不一定都能发现,而且如无继发感染,可以很快消失。因此,对可疑病例,可用轻便 X 线机反复检查。
1. 1.3 脑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不安、失眠、兴奋、谵妄、错乱、昏睡、昏迷、痉挛、 尿失禁等症状。虽很少出现局灶性症状,但偶然可有斜视、瞳孔不等大及尿崩症等,因此,当有些骨折病例出现难以解释的脑症状时,应怀疑脂肪栓塞。
1.2 次要标准
1.2. 1 动脉血氧分压:对早期诊断和指导治疗很有价值。如果在 8.0kPa(60mmHg)以下则 表示有低血氧,有诊断意义,严重时可只有 6.67kPa(50mmHg)或更低。出现低血氧的时间不 一致,有时可在伤后数小时内发生,有时出现较晚;有的早期正常或仅有亚临床型低氧血症。 一般认为低氧血症出现迟者,症状亦轻。低血氧时,早期可由于过度呼吸,使二氧化碳浓度
下降,出现呼吸性碱中毒;晚期则二氧化碳浓度显著上升,出现代谢性酸中毒。
1.2.2 血红蛋白下降;100g/L 以下,这种现象发生在肺部 X 线显示病变出现之前,是有力的诊断线索。
1.3 参考标准
1.3. 1 心动过速:脉搏在 120 次/min 以上。
1.3.2 高热:体温 38℃以上。
1.3.3 尿少及尿中出现脂肪滴:一般浮于尿液上层,故须令病人将尿液完全排空时才能发现,或用导尿法检查。
1.3.4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可急剧下降。
1.3.5 血沉快:红细胞沉降率升高,70mm/h 以上有诊断意义。
1.3.6 血清脂肪酶上升:32.7%有血清脂肪酶上升。
1.3.7 血中游离脂肪:创伤患者血中游离脂肪滴发生率增高。 2.脂肪栓塞应急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2. 1 纠正休克,补充有效循环血容量
2.2 呼吸支持:轻症病人,鼻管或面罩给氧,使动脉血氧分压维持在 70~80mmHg(9.3~10.6kPa)以上。重症病人,迅速建立通畅的气道,短期呼吸支持者先行气管内插管,长期者 应作气管切开。一般供氧措施若不能纠正低氧血症状态,应作呼吸机辅助呼吸。
2.3 保护脑功能:
头部降温:减少耗氧量,保护脑组织。体温下降 1℃ , 脑代谢下降 6.7%。
脱水治疗:治疗脑水肿。20%甘露醇及利尿剂脱水, 以防肺、 脑组织水肿。
镇静药的应用:与脑外伤冬眠疗法相同。
2.4 药物治疗
糖皮质激素:在抗生素控制下应该早期、大剂量冲击治疗。氢化可的松:每日 1000~ 2000 mg,至少每日 500 mg ,3~5 日后停用;地塞米松:每日 40~80 mg/d ,连用 3~5 日; 甲泼尼龙:每日 30 mg/kg ,连用 3~5 日。
白蛋白:补充白蛋白。
利尿剂:呋塞米 40 mg 或依他尼酸 50 mg ,静脉注射,如无改变或仍有肺水肿可隔 12 小时重复一次。
抑肽酶:每日为 50 万~ 100 万 U ,静脉滴注。
高渗葡萄糖加胰岛素: 25%葡萄糖液 500 ml ,每日 1~2 次,静脉滴注。
液体:最初 24 小时内入水量限制于每日 20~25ml/kg(1200~1500ml/24 h)。
高压氧:一般情况允许,应尽早给予髙压氧治疗。
有肺部感染时,使用敏感抗生素。
其他对症治疗:如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律不齐时 给予洋地黄类药物;支气管痉挛有呼吸道阻力时可用支 气管扩张剂;严重缺钙时,给予适当补充。
加强重症监护和护理,防止肺炎、肺不张、压疮等并发症的发生。
3.揭盲
如研究者认为必须知道所用的药物才能给予适当地治疗,即启动破盲程序。处理结束后, 记录发作时间和日期、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合并用药情况、抢救措施、破盲原因及受试者中止临床试验的理由。
4.启动 SAE 、SUSAR 、DSUR 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胥少汀. 2019.实用骨科学.第 4 版.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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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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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09-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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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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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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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骨筋膜室综合征急救预案SOP
一、目的
制定骨筋膜室综合征急处理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应急处理措施。
二、范围
适用于Ⅱ 、Ⅲ 、Ⅳ期药物临床试验。
三、标准操作规程
1. 临床试验中骨筋膜室综合征的发现与诊断
筋膜间隙的诊断贵在一个“早”字早期诊断的依据是:①患肢受压挤等伤史,普遍肿胀, 并有剧烈疼痛;②筋膜间隙触之张力增高,明显压痛;③肌肉活动障碍,在前臂表现为手指 伸屈障碍,小腿表现为足趾背屈及跖屈障碍;④筋膜间隙内的肌肉被动牵拉疼痛,在前臂掌 侧间隙,被动牵拉手指伸直时,明显疼痛,大都不能完全伸直手指。在小腿胫前间隔隙,被 动牵拉足趾跖屈引起疼痛,而在胫后深间隙则被动牵拉足趾背屈引起疼痛;⑤通过间隙的神经干的功能障碍,感觉障碍早于运动障碍。具备上述② 、③ 、④三项, 即可确定诊断。
2. 骨筋膜室综合征应急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2. 1 非手术治疗:
适应证:肢体明显肿胀、压痛,皮肤有张力性水疱,肌肉被动牵拉痛,筋膜间室压力<30mmHg 者。
制动,抬高患肢,解除外固定、局部冷敷消肿,并予 20% 甘露醇快速静脉滴入。4~6 小时内可反复使用,严密观察,肿胀消退,症状消失,可完全治愈而不留任何后遗症。 保守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肢体局部体征变化及间室内压力情况,但若患肢仍持续肿胀,进行加重,或间室内压力不降,甚至反升,则应毫不犹豫地行筋膜切开减压术。
2.2 手术治疗:
适应症:①肢体明显肿胀与疼痛;②该筋膜间隙张力大、压痛;③该组肌肉被动牵拉疼痛;④有或无神经功能障碍体征;⑤筋膜间隙测压在 30mmHg 以上。
根据损伤发生部位行:前臂掌侧减压术、小腿筋膜切开术、掌骨间隙减压术。
3.揭盲
如研究者认为必须知道所用的药物才能给予适当地治疗,即启动破盲程序。处理结束后, 记录发作时间和日期、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合并用药情况、抢救措施、破盲原因及受试者中止临床试验的理由。
4.启动 SAE 、SUSAR 、DSUR 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胥少汀. 2019.实用骨科学.第 4 版.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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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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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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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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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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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静脉血栓形成急救预案SOP
一、目的
制定深静脉血栓形成应急处理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应急处理措施。
二、范围
适用于Ⅱ 、Ⅲ 、Ⅳ期药物临床试验。
三、标准操作规程
1. 临床试验中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现与诊断
1. 1 诱因:近期有手术、严重外伤、骨折或肢体制动、长期卧床肿瘤等病史。
1.2 症状:出现下肢肿胀、疼痛、小腿后方和/或大腿内侧有压痛时,提示下肢 DVT 的 可能性大。但当患者无明显血栓发生的诱因、仅表现为下肢肿胀或症状不典型时,易出现漏诊、误诊。
1.3 实验室检查:血浆 D-二聚体测定浓度升高,但 D-二聚体检查的敏感性较高、特异 性差。可用于急性 VTE 的筛查、特殊情况下 DVT 的诊断、疗效评估和 DVT 复发的危险程度评估。
1.4 影像学检查:
1.4. 1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是 DVT 诊断的首选方法,适用于筛查和监测。
1.4.2CT 静脉成像;MR 静脉成像;静脉造影。
1.5DVT 诊断流程:对于血栓发病因素明显,症状体征典型的患者,首选超声检查。当患 者无明显血栓发生的诱因、症状体征不典型,Wells 评分为低度可能时,行血 D-二聚体检测,阴性排除血栓,阳性者,进一步超声检查。
2.深静脉血栓形成应急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2. 1 早期治疗:
2. 1. 1 抗凝: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如利伐沙班),或使用低分子肝素联合维生素 K拮抗剂,在 INR 达标且稳定 24h 后,停低分子肝素。
2. 1.2 溶栓治疗:尿激酶一般首剂 4000U/kg,30 分钟内静脉注射,继以 60 万~ 120 万 U/d, 维持 72~96 小时,必要时延长至 5~7 天。
2. 1.3 手术取栓:机械血栓清除术。
2. 1.4 下腔静脉滤器,可以预防和减少肺栓塞的发生。
2. 1.5 压力治疗:血栓清除后,患肢可使用间歇加压充气治疗或弹力袜,以预防血栓复发。
2.2 慢性期治疗:
2.2. 1 抗凝治疗。
2.2.2 其他治疗,如静脉活血药,类肝素抗栓药。
2.2.3 物理治疗,间歇气压治疗,弹力袜。 3.揭盲
如研究者认为必须知道所用的药物才能给予适当地治疗,即启动破盲程序。处理结束后, 记录发作时间和日期、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合并用药情况、抢救措施、破盲原因及受试者中止临床试验的理由。
4.启动 SAE 、SUSAR 、DSUR 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胥少汀. 2019.实用骨科学.第 4 版.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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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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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骨科文件 版本号1.0 |
文件编码 |
GK-SOP-0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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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 |
袁海涛 |
起草日期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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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
倪英杰 |
审核日期 |
202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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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者 |
顾军 |
批准日期 |
2024.05.01 |
受试者转运至ICU的SOP
一、目的
建立受试者急、危、重症时转运 ICU 的标准操作规程,以便及时、有效地抢救受试者。
二、范围
适用于Ⅱ 、Ⅲ 、Ⅳ期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出现急、危、重症时转运 ICU 的过程。
三、标准操作规程
1.适应症
1. 1 需要机械通气受试者或呼吸不规则而致全身脏器缺氧的病人。
1.2 心肺复苏后的受试者。
1.3 急性呼吸道阻塞的受试者。
1.4 药物中毒的受试者。
1.5 其他受试者出现急、危、重症时,且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转运至 ICU 进一步加强监护治疗者。
2.相对禁忌症
2. 1 生命体征严重不稳定,患者可能随时有生命危险者。
2.2 存在其他不适宜搬动的疾病。
3.转送流程
3. 1ICU 地点在住院大楼四楼。
3.2 研究者电话通知 ICU 病房,准备好接诊医师和床位,做好救治准备工作。(ICU 电话:86703351)
3.3 通知 86703160 服务中心(24 小时值班)派工勤人员推专用床即刻到现场, 由医疗专用梯转送病人(联系电话:63702),研究者、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 ICU。
3.4 突发事件导致所有电梯不能运作时,夜间或节假日电话通知总值班,正常工作日通 知服务中心,安排抢修。通知停电时, 由总务科启动医院备用供电。(行政总值班电话:86703011 ,医疗总值班 86703991)
4.转运时注意要点
4. 1 保证静脉输液通道的畅通;保证呼吸道通畅。
4.2 患者得到有效的心电监护、呼吸监护、指脉血氧饱和度监护和血压监护。
4.3 携带急救器材(听诊器、手电筒、开口器、简易呼吸器、氧气袋等),携带急救药品。
四、附件(无)
五、参考文献
[1] 胥少汀. 2019.实用骨科学.第 4 版.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六、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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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内容 |
起草者 |
审核者 |
生效日期 |
修订后 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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