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境外安徽籍同胞回国,未参加医保医疗费用自负

时间:2020-03-22 15:19:49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新华网作者:吕美娟
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致海外安徽籍同胞及其亲友的一封信》,提示入境回国人员中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360截图20200322142519582.png

 

      官网信息明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呈快速蔓延态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安徽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3月20日发布《致海外安徽籍同胞及其亲友的一封信》,提示入境回国人员中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公开信指出,海外同胞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配合当地政府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中国疾控中心以及安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发出的信息,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健康提示。疫情期间,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注意营养,加强锻炼,保证睡眠,保持良好心态。

 

      公开信提示,根据国内疾控专家建议,海外回国路途遥远,所接触的人群也较为复杂,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如近期非十分必须,建议海外同胞暂缓回国或赴有疫情的国家(地区)。确有回国需求时,应先评估自身健康状况。

 

     公开信提示,回国前请按照属地原则,提前联系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被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开信明确,持续关注安徽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本着“一视同仁,中外一致”的原则,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对所有入境来皖(回皖)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费和餐饮费由个人自理。特别提示,入境回国人员中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举报电话:01058302828-6823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资讯 > 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