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12家三级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

时间:2020-03-18 12:10:47来源:智能制造网、陕西日报、陕西人民政府网作者:吕美娟
据了解,除了陕西,目前有多地都在将部分医院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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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广大患者和群众网上就医购药,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优势,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日前,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政策,将陕西省12家三级医院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

 

      其实在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等要求,推动“互联网+”医保服务有序落地。

 

      据悉,此次陕西省公布这12家医院分别是:西安交大一附院、西京医院、唐都医院、省中医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长安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患者进行互联网诊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医保定点医院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其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将在患者个人账户中扣除或通过关联的银行卡等途径支付;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医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结算。

 

      据了解,除了陕西,目前有多地都在将部分医院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支付。例如,武汉市就发布消息显示,从2月24日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和武汉市中心医院的互联网诊疗纳入武汉市医保;浙江省医保部门也在早前发布文件,表示将支持医院开通网上慢病复诊,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物流配送”模式;还有天津、江苏、上海等地也都陆续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体系。这意味着市民在家中,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诊疗,医保支付,药品通过线下配送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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