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与新动力:医院评审下一程

时间:2018-03-08 09:34:58来源:中国医院院长杂志作者:刘文生
医院评审走到了新的街口,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角力、医院利益与行业规制的较量一触即发。

临近年关,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安医大二附院”)迎来了一批特殊又惯常的“客人”。他们的身份是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评审专家组成员,前来的目的是对安医大二附院进行为期两天的三级甲等医院复审工作。

16位评审专家组成员分为管理组、临床组、院感护理组、医技组四个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提问、翻阅病历等方式,对医院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科教、后勤等方面进行评审指导。
根据安医大二附院官网报道,检查组组长、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朱向明代表评审组专家对医院的热情迎接表示感谢,对医院取得的各项发展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复审工作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开始的。
这样的评审对中国医疗机构来说再常见不过,安医大二附院全院上下更是习以为常,这是过去8年来医院接受的第4次三甲评审。
安医大二附院成立于2008年,2010年12月接受了安徽省按照该省原有评审标准进行的三甲评审,顺利通过。2011年4月,原卫生部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版评审标准》),安徽省随即对标准进行了解读,安医大二附院第一个申请新版评审。2012年,安徽省按照新标准组织专家对安医大二附院进行了三甲评审,后者由此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2011版评审标准》的三甲医院。
这次评审并不是终点。此后不久,安医大二附院被告知要接受国家的评审。“当时国家可能想对各省尺度的把握有所了解,所以,安徽省推荐我们医院作为安徽省的评审代表接受国家评审。”安医大二附院院长鲁超回忆说,2013年1月,医院接受了原卫生部为期5天的评审,评审顺利通过,结果被公布在网上。
同一个标准,相隔不到一年,两级主管部门组织两拨人员对同一家医院进行评审,这在全国并不多见。2013年后,密集的评审有所放缓,直到此次,安医大二附院才迎来《2011版评审标准》三甲复审。
安医大二附院4次三甲评审历程是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的缩影。这场起于2010年的评审周期,国家层面谨小慎微,地方部门放任自流,一度混乱的局面,最终通过行政手段得到控制,但各种质疑的声音却从未平息。如今,政策变更,大环境发生巨变,医院评审走到了新的街口,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角力、医院利益与行业规制的较量一触即发。
对中国医院评审评价来说,是挑战,更是契机。
 
放权之后
就在安医大二附院三甲复审后两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许可事项,三级医院评审结论改为备案管理。这则简短的通知很快引起行业讨论。无论如何解读,事实就是如此:国家最高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交出等级医院评审的行政控制权,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取消复核更多的是把评审评价推向专业化。”鲁超说,评审评价国际通行做法是由机构来做,中国采用行政手段,取消复核无疑是向专业化迈进了一步。
职能转变是政府践行“放管服”的根本所在,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问题的关键是,权力下放后,伴随格局变化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如何应对?由此产生的改革成本由谁承担?
“问题是行政审批没有了,下一步要不要管,该怎么管?”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医院管理咨询中心主任、医院评审评价项目办公室副主任陈晓红如此发问。
根据政策要求,在医院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修订完成前,“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照现行医院评审标准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看似一切照旧,底下却暗流涌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如何应对随之而来的变化?《中国医院院长》杂志记者联系多地卫生计生委采访得到了相同的答案——沉默。主任推到副主任,副主任推到医政医管处。
三缄其口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地方可能还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如何进行。”历经多次评审,鲁超对局势的变化洞若观火。在他看来,有些问题始终浮在水面。
鲁超表示,医院对这个消息的反响比较平静,但三级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评审原动力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前是行政命令式的,等级评审过也得过,不过也得过,现在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影响会更为直接。我的理解是地方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拿出自己的办法。”
《2011版评审标准》公布后,有些省份执行了新版标准,不少地方发布了自己的解读版本,但解读版本对于标准的理解各不相同。据鲁超了解,各省区市参与解读的专家大多是上一轮(20世纪90年代)参与评审的专家,解读出来的东西,跟现实情况有差距。此外,有些省份还在沿用旧的版本,个别省份甚至迟迟没有开展评审工作。“下一步各省区市组织的评审评价,对于标准尺度的把握、内涵的理解可能会存在问题。各省标准不一,会出现对同一级别、同一层次医院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除了标准问题,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评审员队伍建设。目前,地方评审员库成员由医院管理及医疗、护理、医技、科研教育、财务、行风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医学专家组成,他们对评审标准的理解、对评审意义的理解及对评审结果运用的理解决定了评审的尺度。
评审员队伍同质化对地方来说是最大的挑战。鲁超在全国各地接触过很多评审员,他们对《2011版评审标准》的理解存在巨大差异。这些差异最终直接反映在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上。医院管理者把评审标准作为一种管理体系来理解,管理者本可以借助评审搭建并检验自己的管理体系,但让鲁超大感遗憾的是,评审专家不会从体系上做评审,而是按照各条款、各个章节分开理解,一条一条对应上去,最后呈现的是支离破碎的评审。
“培训同质化专家,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尺度把握的统一;二是培训标准的统一;三是对标准理解的统一。”鲁超向《中国医院院长》分析,目前最大的障碍是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
 
前车之鉴
政府职能转变经常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对于此次权力下放,最大的担忧是会不会出现“一放就乱”的局面。
2011年,随着新版评审标准的发布,各地掀起“争级上等”的热潮,之后一年半时间里,全国约有240家医院从二级晋升为三级,广东省东莞市厚街医院等多家镇级医院甚至也被评为“三甲”。2012年6月,原卫生部叫停评审,明确2010年12月31日后评审新增三级医院的资格均无效,并开展评审“回头看”。安医大二附院2013年1月接受的那次国家级三甲评审就属于“回头看”范畴。
虽然2011年后各地掀起的“争级上等”热潮趋于平静,但争创等级的大趋势并未见缓。
2017年,江苏省江阴市人民医院和宜兴市人民医院晋升三甲的消息引发行业关注,县级医院该不该评三甲成为争论的焦点。实际上,县级医院获评三甲的案例早已有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县级三甲医院数量接近20家。(表1)
“县级医院评三甲,不合适。”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易利华站在了质疑的队列。他表示,国家对三级医院的划分很明确,“国家队”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应该定位为三级特等,全国可以评100个或200个具有国家医疗水平的顶级医院,作为“三特”。省级医院和市级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大学附属医院可以评为三甲,其他市级医院评为三乙。县级医院应该定位为二甲。有些县级医院发展比较好,区域又比较重要,最高等级可以为三乙,但不能评到三甲。
“三甲医院医教研一体化发展,以科研教学为重,三乙以临床工作为主,这与县级医院的责任和使命是相当的。盲目把县级医院评为三甲是错误的导向,偏离了县级医院建设的功能和定位。所以我们不建议、不认可县级医院评三甲。”易利华对《中国医院院长》直言。
事实上,医院分级管理制度设计初衷是把“等”和“级”分开。医院分级主要是依据其任务和功能,即与人群的关系而定。直接为一定范围社区服务的医院是一级医院;为多个社区服务的医院是二级医院;为多个地区、一个卫生区域或面向全省、全国服务的医院是三级医院。
医院分等,则强调其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反映医院综合能力,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三级十等)。在评审中,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也就是说,医院是一级、二级还是三级不是评出来的,只要硬件水平、床位规模、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等达到一定要求,又符合区域规划,当地卫生部门就可以直接认定医院的级别。达到级别后的分等,是对医院管理、服务和质量的评价,才是医院评审的主要内容。
众所周知,医院分级管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思想,计划不周,很容易出现漏洞。而作为医院分级主要依据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样是计划性质的,同样无法避免“计划”带来的各种弊端。
鲁超也认为,当前的一大问题是,各地对规划的理解不一样,随意性很大。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区域卫生规划,但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无法保证,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规划的执行和落地同样无法保证,地方在医院评审中可操作空间极大,政府为了政绩大搞三甲工程的现象并不鲜见。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投入减少,医院扩展行为以自筹资金、贷款、合资和租赁等市场融资为主要手段,主管部门日渐失去制约手段,虽制定了各种规划,但在市场环境中,很容易被利益集团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突破。
“等”和“级”混为一谈,区域规划形同虚设,再加上各方利益的驱动,“争级上等”也就不可避免。权力下放后,医院评审背后的逻辑和动力并未发生改变,地方反而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因此不能不引发担忧。
 
纷争再起
政策发生变化,关于等级医院评审的争论再起。
在此次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中国医院协会组织的医院评价工作专家会上,院长和专家对等级医院评审的现状和前景进行了一番讨论,总体思路只有一个字——“变”。等级医院评审中的矛盾和问题已经积累到了一个节点,非大动筋骨不能治愈顽疾。
“等级医院评审有积极的意义,但结果总总体不理想。不理想的原因,一是劳民太厉害,二是造假太厉害。”当着政府部门人员的面,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一点也不留情面,他认为,今后评审能不能避免这些问题是关键。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文卫平的观点代表了不少人的看法。他认为,等级医院评审不利于医改政策落地。“评来评去有什么用?委属委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市级医院能不给三甲吗?县级医院给了三甲老百姓也不信任。政府应该从质量、安全、效率、服务、公益性等方面制定标准,至于是哪个等级,老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分等级反而会促使老百姓一窝蜂涌到三甲医院看病。”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温浩认为,评审员的身份和公信力是评审的硬伤,很多院长今天是裁判明天变成运动员,这种模式评最好的医院没问题,评最差的医院也没问题,评中间层的医院就会有问题。“评审到后半段就评不下去了,虎头蛇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院长总在质疑裁判的公信度。”
一位院长吐槽单项评审、检查太多,评价方式有问题。“一位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领导带着一帮人马,在医院待三个小时就走人了。三个小时评价一家3000张床位的大型医院,真的让人捉摸不透。”另有院长吐槽,一年有200多次陪同评审、评价、检查,几乎占据了所有工作日。他建议把各部门、各角度的评审统一到一起,结果共享,减轻医院负担。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一份关于医院评审的课题报告指出,医院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当前评审行政色彩过重;政府组织的评审在公正性、公平性、专业性、严谨性、先进性上存在问题;评审与持续质量改进脱节;评价与评审不分;评审缺乏信息手段,如大数据的应用等。(表2)
这一轮评审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国际第三方评价的迅速兴起。相比等级评审,国内大批公立医院更加热衷美国JCI、德国KTQ、DNV GL(挪威船级社&德国劳氏船级社)等以完全不同的理念和方式进行的国际第三方评审。国际组织的进入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重塑了行政主导的等级评审。
安医大二附院在密集的三甲评审中“抽空”完成了JCI评审。谈到评审初衷,鲁超表示,JCI标准的出发点是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传统的医院管理或多或少以医院方便或医护方便作为出发点,虽然也说以患者为中心,但实际并没有做到。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JCI评审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一带一路”国际交往。“我们在和中西亚医院的沟通中感受最深的就是需要尽快建立走向世界的中国标准。”温浩说,“和中西亚医院合作时,会探讨医院标准问题,我们说三甲医院,他们就没法判断。这是我们做JCI认证的动力之一。”
五花八门的国际第三方评审加剧了国内医院评审评价的混乱局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主导评审的权威性,让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脸上无光。“国外组织瞄准中国,一是中国市场巨大,二是医院确实有需求,但中国这么大的国家,不能依靠国外的标准,要有自己的标准,而且我们已经有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医院管理咨询中心副主任王吉善对《中国医院院长》说,中国的标准(等级评审)是教科书,国外的是参考书,放弃教科书而追求参考书是舍本逐末。
国家层面一直对局势不置可否,但从中国医院协会会长刘谦“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高度关注”的表述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的话语中可以判断,国家有意整饬这种局面。
张宗久说:“第三方评价比较多,要有第三方评价的规制和管理。规制和管理需要规范化的行政部门的监管、行业组织的有效管理。”他进一步解释,不是大家不能做,一哄而上去做,指挥棒就很难把大家统一到一个规范化的步调上来。尤其是形形色色的评审框架比较多,不同的医院借鉴了不同的标准,最终很难进行量化评价。所以要规范第三方,进一步加强监督。
评审与评价
政府放权,有意把评审评价推向市场化,也是为了让市场设计更好的教科书,但前提是要明确评审的目的。评审是为了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还是为了等级评审?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的课题报告认为,理想状态是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与等级评审分开。等级评审由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进行设定,规定其科室设置和硬件规模,而且只分级不分等(保级弃等),可参照我国台湾地区的医院分级。如果区域卫生规划不变,就不用进行等级的调整。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数年前就解释过评审与评价的区别:有一些言论把评审工作和评价工作搞混了。评价工作是通过评审工具、方法对医院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系统考评,发现一些问题让医院持续改进,和医院等级不直接挂钩。评审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审结果和等级直接挂钩。
由于评审和评价都由政府主导,形式上无较大差别,行业一直将评审与评价视为一体。今天,政策变化后,评审和评价的区别再次被提起。
南京鼓楼医院院长韩光曙认为,可以把评审和评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达标性质的,另一类是评优性质的。评审属于达标类,所有医院都要参加,评审重点关注质量和安全。评价属于评优类,可以从不同维度,如学科、科技创新、单病种管理、绩效等专项层面进行评价,提倡主动参与,评审“扰民”,但主动参与就不“扰民”。
评审与评价分开,标准如何制定?评审和评价使用相同的标准还是不同的标准?有院长认为,评价标准应该有重点,而不能像评审一样全盘考虑。也有院长认为,不管是评审还是评价都应该沿袭《2011版评审标准》,因为医院通过这一轮的评审,管理上有了抓手,进入常态化的按照标准管理,如果轻易更换标准,会破坏持续改进的节奏。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方来英曾在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他以曾经力推的GMP认证为例探讨评审与评价的关系。当年推GMP,全国有一批认证检查员队伍,他们的工作是认证检查,检查员不是药厂在职员工也不是药厂退休员工,是独立的检查人员。人员进行全国统一培训,标准和标准尺度掌握力争做到一致。
GMP认证标准有几个特点:一是国际化,高度参照美国和欧盟标准;二是只有通过认证的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生产,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准入结合在一起。准入意味着企业必须参加,不参加拿不到国家许可。
GMP认证是准入门槛,是最低门槛,其存在具有法律依据,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必须符合条件。但即便如此,GMP认证也面临长期艰苦的工作和各界批评。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是什么关系?这是多年来一直争论的话题。由于是低标准,很多人把药厂办得多、办得散、办得乱的黑锅都扣到了认证上,认为认证要求太低。
医院评审和GMP认证性质相仿,应该是准入门槛,是最低要求。“评审是国家对公立医疗机构体系塑造的一个手段,一个地区的医院是不是三级医院,要看国家规划布局中这个区域要不要办三级医院。如果没有规划,医院再怎么干,也不能是三级。”方来英说。
而做医院评价,方来英认为要在标准上下功夫,标准跟等级医院评审有关系,但不能一样。评价要关注医院质量、安全、技术,形成统一的市场影响,而这就要向JCI学习。
苏北人民医院院长王静成认为,如果不改变医院等级背后附着的利益,不管标准如何制定,评审都会异化。
在目前的制度下,评上三级就意味着收费标准可以更高,医院可获得更优惠的政策,可以购置更加高端的设备,享有更多的科研项目资源。如政策明确要求,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科所在医院应为三级医院。此外,级别更高还意味着医院会有更大的平台、声誉,能吸引更多的医疗人才和患者。
以资源分配为导向的等级机制,必然引起医院之间的升级竞赛,也会加剧资源进一步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的趋势。有医院院长直言不讳地表示,不论评审的初衷多么好,评审方式如何完善,只要等级评审依然笼罩在“行政规划下通过竞争排名分配资源”的政策之下,就会诱导医院展开恶性竞争。
因此,不管是评审还是评价,关键是要打破背后的利益链条,唯有如此,评审评价才能回归本源。
 
评审向新
有院长向《中国医院院长》强调,政策制定者和高居庙堂之上的专家必须充分认识等级医院评审的功过,否则就不能作出真正符合行业发展的改革。在他看来,劳民和造假不可否认,背后的利益驱动也不可否认,但还要看到评审为医院管理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中国医院的管理,特别是新班子建立以后的管理,需要借力,而评审无疑是最行之有效的抓手。”鲁超说,安医大二附院做了4次三甲评审,没有感觉到有多麻烦,因为从第一次评审开始到第二次评审,医院逐步对标准有了新的理解,逐渐从组织架构、制度科学化、流程优化、质控体系建立等方面依照标准做了深度布局,构建起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医院评价也有同样的意义。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院长陈仲强表示,医院评价最早运用于对平均住院日的考察,中国医院协会开展过评价,后来转移到陈晓红所在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现在已经做得比较完善。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时,陈仲强邀请陈晓红团队做过一次评价,后来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又做了一次。“评价完以后医院在北京处于什么位置、弱点是什么、怎么改进都清楚了,很有意义。”
陈晓红直言,医院评审评价在全世界来说都是一个成功的医院管理抓手,中国不可能不这么做。通过新一周期的评审评价,各医院从碎片化的管理、随意的管理走向系统、规范化的管理。现代医院管理和传统医院管理的最大区别是,传统医院管理中院长自己想怎么管就怎么管,一任院长一个管法,管理理念和方法是从日常工作中靠悟性得来的,有些医院甚至依靠惯性运行。现代医院管理是标准管理,绝对不能缺少对医院的评审评价。
过去几年,陈晓红一直带着团队走进全国各地的医院,做现场评价、传播新的评审理念和方法、为地方培训评审员。几年间,团队现场评审300多家医院,数据评审500多家医院。令陈晓红欣慰的是,现在很多医院已经接受了新的评审评价理念,和过去把评审员拒之门外不同,现在医院会主动邀请评审员到医院做评价。
为什么会有如此转变?陈晓红认为,最主要原因就是医院日子过得很好,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问题。当专家去了,指出管理上的问题,管理者会产生一种改进问题的欲望。“专家指出问题,医院改进完了会再请专家看看,很多医院上瘾了,说今年又该请我们来看看了。”(表3)
实行备案制后,评审形式发生了变化,医院的关注点也会发生变化,而至关重要的是政府对评审评价的态度和方针。“接下来要怎么做,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将出台一系列办法。”陈晓红向《中国医院院长》透露。
实际上,政府的态度和方针早已有所表露。张宗久在会上表示,今后在医院评审评价中会进一步强化医院临床救治的规范化管理,政府会在数据的量化和规范方面进一步下功夫。特别是在推进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检测和以疾病相关分组方面,要进行信息标准化建设。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院长古翔儒认为,随着医院管理大数据的形成,在评审方法中,客观数据评审比重会越来越大,成为常态。“前几年的数据怎么改?没法改的。”
古翔儒是医院评审评价的积极支持者和倡导者,他向《中国医院院长》分析了政策转变后,评审评价的发展趋势:一是充分发挥评审标准的“刚”性作用,“一把尺子”量身高;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中”性作用,数据说话成常态;三是充分发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弹”性作用,一个平台“称体重”;四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裁判员”的监督作用;五是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整础指导作用,使医院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等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多方角力
很多人相信这样的判断: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并不是简单的权力下放,而是有深层考量。这番考量在文件中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由具备条件的评审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都不管了,地方卫生部门还有多少理由管下去?”一位院长如是说。
第三方如何开展工作,如何界定其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关系,在目前尚无制度设计的情况,无疑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理事长封国生认为,评审下放到省一级,地方自己评自己,有可能会把条件放得很宽,二级医院很快就会升为三级医院。因此他建议,二级及以下医院可以由省级卫生部门按照标准评审,三级尤其是三甲医院应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只有严格按要求和标准把关,才能使全国三甲医院同质化。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位管理者直言,医院在年底接待了4个不同的评审评价,来自不同出口的评审评价让医院无所适从,不知道该遵从哪一个版本。她建议把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中华医学会等部门归拢在一起,成立一个第三方组织,共同推进医院的评审评价工作,以便于医院同质化管理。
易利华担心国家卫生计生委会把等级评审交给内设机构。他认为无论是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还是医院管理研究所,权威性和指导性都会有问题。这些机构不是全国性组织,没有全国架构,不可能完成全国2万多家医院的评审。
“如果真的想交给第三方来做,中国医院协会这种行业组织会比较合适,因为各省、市、县都有其架构和网络,全国医院管理专家也都在其中。”2016年底,江苏省医院协会率先在全国成立医院管理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易利华任首任主任委员。易利华坦承,委员会有70位院长专门做研究,出了很多课题和专著,就是为承接医院评审做准备。
事实上,医院评价工作专家会释放的信号十分明确,中国医院协会将铁定涉足医院评审评价,且非常急迫。具体来讲,中国医院协会将率先开展对医院的评价工作,而不是评审工作。鉴于评审和评价的极大关联性,将来等级评审交由协会进行也是大势所趋。
实际上,地方医院协会开展医院评审早有先例。
2008年4月,海南省原卫生厅授权海南省医院协会成立了海南医院评鉴暨医疗质量监管中心,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监管工作。评鉴中心是相对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第三方组织,机构设置具有“两不设”的特点,即单位和领导不设行政级别,员工不设行政、事业编制。评鉴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海南省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试行)》,组建了专业化的评审专家队伍,承担对全省医疗机构实施周期性评审及不定期重点评价等任务。
此外,云南省医院协会下属并监管的云南医泰医疗评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也是全国较早开展第三方社会评价的组织。该公司是经云南省工商局批准,具有医疗评价咨询等法定资质的独立法人实体,实行国际JCI式的管理操作,通过信息化等主要手段,探索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第三方医院评审评价体系。
地方的探索为医院协会的进入提供了正当性,但第三方组织介入面临权力和利益的调整,必然阻力重重。易利华得到的消息是,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不会轻易放权。海南评鉴中心也由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更替,在新一轮医院评审中,退出了主导地位。在新一轮医院评审中,海南的评审增加了政府行政复核流程。2016年,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医管服务中心成立,海南省医院评审工作被移交到该中心。评鉴中心彻底退出医院评审。
中国医院协会显然对此了然于胸,在工作尚未开始前就不断强调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并希望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由一位领导牵头,相关机构参与进来,形成共识,共同开展工作。
在一切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各方角力正在激烈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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