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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瞄准三级医院
代瑾  《中国医院院长》杂志 2008-3-12 14:53:18
  完成对所有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的药房托管后,南京市卫生局又将此工程拓展至三级医院  近日,在南京市政府召开的南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表示,将在南京实行多项医疗新政。其中,2007年底全市9家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房托管”改革新政尤其引起当地三级医院的关注。  如今已临近年关岁末,就此项新政的进展状况,本刊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得到的答案是三级医院的具体托管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恐怕今年年底难以出台。三级医院纳入“药房托管”  被南京市卫生局圈定的9家三级医院均是在南京市医疗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三级医院,包括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以及南京市胸科医院。  “药房托管”一直被南京市政府认为是破解“看病贵,看病难”的法宝。因为通过“药房托管”可以把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属于医院,经营权通过招标交给医药公司经营。由此可直接斩断医院和售药间的利益关系。  南京市从2003年在栖霞区尧化医院实行“药房托管”改革试点开始,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56家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药房托管。据南京市卫生部门的一项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至2007年上半年,这些被托管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达5.98亿元,直接从处方上让利患者3134.9万元。  早在2007年初,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等时机成熟以后,会将药房托管的试点向三级医院扩展。可见,在“药房托管”覆盖了南京市的一二级医院以后,南京市卫生行政机构已经认为,将“药房托管”在三级医院进行复制的时机已经成熟。 

   编辑: 董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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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分开的核心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将管办分开与政事分开,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一起作为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医院的管办分开是针对公立医院的特有概念。几十年来公立医院的管办合一,导致卫生行政部门长期充当了领队和裁判的双重角色。应当承认,其具有政令通畅、管理效率较高等优势,但随之而来的执法不公、出资人缺位、所有者经营者监督机制失灵等弊端也显而易见,比照政企分开走过的历程,我们会能理解公立医院的管办分开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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