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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限价遍地开花
王霞  中国医院院长 2007-2-5 23:16:12
      2006年4月1日起,河南省342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180余种常见病有了“封顶价”。此前,3月20日,山东省卫生厅规定,山东41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006年将全部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正陆续推行单病种限价。一时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单病种限价热潮。一波三折    实际上,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改革,早在6年前就悄然起步,但多数夭折。2000年6月,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首开省内先河,推出了胆囊切除等5种常见病种的最高限价。然而此项改革只维持了一年便中途夭折,原因是一年后河南省提高了多项手术、治疗等技术性服务的收费标准,该院如再按原有的限价标准执行,多数会赔钱。    直到2004年,卫生系统决策层酝酿进行革命性突破。      2004年8月17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文件,确定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青海为按病种收费的试点省市,为规范操作,该文件还就有关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但试点执行却远非预想的那样顺利。    不可否认,单病种限价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患者的就医费用,但因为多出自民间自发,政府又未能有效监管,有关单病种限价的批评之声也渐渐占据了上风。    于是,重新洗牌的声音又在2005年再次响起,但实质性突破却乏善可陈。    比如,河南省卫生厅面临的难题是,要规范单病种收费,就必须要首先完成几项浩大的工程:    其一,限价病种该如何确定?其二,限价标准如何加以合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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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分开的核心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将管办分开与政事分开,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一起作为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医院的管办分开是针对公立医院的特有概念。几十年来公立医院的管办合一,导致卫生行政部门长期充当了领队和裁判的双重角色。应当承认,其具有政令通畅、管理效率较高等优势,但随之而来的执法不公、出资人缺位、所有者经营者监督机制失灵等弊端也显而易见,比照政企分开走过的历程,我们会能理解公立医院的管办分开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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